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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社保中国股市平稳走向全流通时代的政策建议
文章类型:新闻动态   文章加入时间:2008年8月7日5:19

全流通过渡必须是一个平稳渐进的过程,如果市场出现大起大落,不仅前期股权分置改革的丰硕成果不保,而且还会给市场根基带来严重的损伤。中国的股市要顺利平稳地过渡到全流通时代,还需要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接近尾声,我国证券市场将迎来全流通时代,市场竞争格局将发生根本性变革,投资、融资方式将进一步向国际化靠拢,估值体系将面临调整,市场将经历痛苦蜕变。如何平稳走向全流通时代成为目前市场各方需要探索、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这一制度性变革为中国资本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市场规模剧增,股票市场总市值一度超过GDP,境内上市公司逾1550家,投资者开户总数近1.5亿户,资本市场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是,我国证券市场还是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市场,仍处于发展过程中的初级阶段,离成熟的市场化全流通模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过去的两年,两市总市值从3万亿元最高达到30万亿元,实现了历史性飞跃,而市场自身的承受能力并未出现同步的增长,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国际市场波动也影响了国内市场的稳定,因此,我国证券市场在向全流通时代过渡时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全流通过渡必须是一个平稳渐进的过程,如果市场出现大起大落,不仅前期股权分置改革的丰硕成果不保,而且还会给市场根基带来严重的损伤。 

    为维护市场平稳发展,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这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国务院出台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对于夯实证券行业的发展基础,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系列利好"组合拳" 的推出,充分体现了政府对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市场信心。但是,中国的股市要顺利平稳地过渡到全流通时代,还需要市场各方的共同努力。中国资本市场向全流通时代过渡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在发展中解决,不能迷信和完全照搬西方成熟市场模式,而应该走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继续实施积极股市政策,全面重建市场长期投资信心 

    预期决定市场走向,信心成就股市基础。建议政府继续实施积极的股市政策,充分肯定中国资本市场的成绩,明确政策预期,全面重建市场长期投资信心。在印花税已经下调的基础上,为鼓励长期投资,可进一步明确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印花税不再上调且不征收资本利得税。从中长期看,交易成本的大幅下降将维持市场的长期繁荣,明确的政策预期也有利于股市的长期稳定。 

  完善市场运行机制,根治股市大起大落痼疾 

    中国股市大幅震荡的根源一方面来自新兴市场的不成熟,另一方面来自投机性的交易预期。证券市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府有责任维护市场的稳定和谐发展,因此,因市制宜在不同的阶段协调好市场的供求平衡、加强我国股市的流动性非常重要。建议监管层在当前股指低位时尽快推出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金融衍生产品试点,对冲投资风险,摆脱单边市,防止股市大起大落。国家也可尝试建立维护市场稳定的市场平准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入市稳定股市。在推出融资融券以及股指期货的同时,改革市场交易制度也能有效激活市场。针对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微观结构仍不合理、市场流动性不足、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建议引入做市商制度,加强交易品种的活跃度和市场定价的指导作用,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立足市场"三公"原则,抓实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具体到证券市场则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追求利润要取之有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实守信,对投资者负责。建议尽快推出"证券投资者保护条例"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加大司法部门执法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另外,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对投资者分红很少,建议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经一定比例的中小股东表决通过,制订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继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对违规直接责任人的处罚力度,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注入优良资产整体上市,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真正为投资者带来投资回报。同时,学习香港经验,尽快修改新股发行制度,向中小投资者倾斜,让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分享新股发行带来的收益。 

    产业资本主导市场,合理引导市场估值体系重建 

    随着股市步入全流通时代,资本市场正在发生两个变化:首先,从投资者结构看,产业资本将逐步主导市场。全流通时代产业资本将掌握着市场60%的市值,而机构投资者持有市值才 30%左右,因此市场将逐步进入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主导市场的新机构时代。其次,产业资本的加入将对传统投资理念产生深刻影响,对价值的诠释将加入产业资本的新视角,例如市值估值和资源估值等。对基金和保险等为代表的金融资本而言,价值和成长投资是主流的投资理念,市盈率、市净率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成为价值判断标准。而由于历史成本的存在,技术分析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产业资本的加入,对原有理念和规律的影响将是多元的。估值标准将与成熟市场逐渐接轨,成熟市场中上市公司兼并收购和换股操作采用的市值估值法,将成为全流通时代新的估值标准;由于历史成本低廉,技术分析依赖的平均成本失去参考价值,技术分析的有效性将大打折扣。全流通时代需要一个全新的市场估值体系,在新的估值体系下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能够实现博弈平衡,金融市场上的资产价格将更多地被实业市场上的资产价格所左右。因此,需要通过良好的制度安排和市场参与各方的共同努力,实现新估值体系下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和谐发展,例如改革发行定价制度、再融资制度和分红制度等等。同时,新的估值体系必须与国际接轨,A股价格必须与B股股价和H股股价接轨,在转轨过程中还应考虑国内A股开放的渐进性以及国内宏观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市场估值基础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资本市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中国股市顺利走向全流通时代的重要保障。建议积极推进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拓展市场的广度与深度。加强主板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板块,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完善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大力推动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发展,积极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优先安排和鼓励优质大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行上市,启动"红筹股"回归,优化上市公司结构。提高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组织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优质企业上市。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上市公司董事会决策机制,强化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检查和评价。通过上述措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夯实市场估值基础。 

  明确市场预期,严格限制限售股减持节奏 

    关于"大小非"解禁问题,我们认为,除严格执行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外,还应该明确市场预期,严格限制限售股减持节奏。首先,教育投资者正确理解全流通的含义,正视股权分置改革的长远意义和限售股份在支付对价之后逐步走向流通的客观事实。其次,建立不减持明示制度。对关系到国计民生或者是为了保持控股权地位的大股东,若在未来三年内没有减持计划,应向社会公开明示,以缓解市场的心理压力。第三,建立减持公示制度,增加市场透明度。获得流通权的大股东如果要减持所持股份,应提前一年进行公示和信息披露。第四,严格控制减持节奏。建议上市公司大股东在执行"锁一爬二"后仍应执行"爬三"的政策,即在股改期满三年后,再执行连续三年每年减持不超过总股本5%的政策,这样不但可以缓解市场解禁压力,也可以使"大非" 能获得较好的减持价格。第五,建立大股东减持自律制度。除了建立大股东获得流通权不进行减持的明示制度外,大股东可以自觉向市场承诺沪深指数在特殊点位下方,或者公司股价跌破某价位时或低于一定的市盈率标准时不减持,或者是在公司股价跌到某价位下方时,进行增持或者是回购公司股份,此举可稳定投资者持股信心,从而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 

  借鉴股改分类表决,严格规范再融资行为 

    上市公司再融资是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绝不应该是恶意"圈钱"。近期市场传出的再融资消息,曾一度打破了市场的均衡预期,给市场稳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建议首先从制度上规范再融资,严防上市公司恶意圈钱行为;其次要严格控制上市公司再融资规模,除重大并购事项外,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规模不应超过首发(IPO)的规模或者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再次要明确再融资的时间间隔,建议上市公司两次融资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两年。此外,对数额较大的再融资事项,应引入分类表决制度,让中小投资者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同时,也要加强对再融资信息披露的监管,严防别有用心的市场参与者散布虚假信息,欺骗中小投资者,从中渔利。也呼吁上市公司慎重考虑投资规模和筹资时机,考虑投资者的承受能力。 

  加强市场监管监控,坚决打击内幕交易过度投机 

    最近几年,监管层对市场上内幕交易、过度投机、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了打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逐利的驱动下,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建议进一步加强监管监控力度,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防范和打击虚假信息披露、利益输送、内幕交易、过度投机和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证券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披露违法违规案件调查情况及处罚结果,以震慑不法,警示投资者。 

    倡导价值投资理念,广泛培育多层次机构投资者 

    我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以公募基金为主,事实证明,目前公募基金难以独立承担起维护市场稳定的重任,培育和发展多层次机构投资者对稳定股市非常必要。建议继续大力发展包括企业年金、社保资金、QFII等在内的长线机构投资者,增强券商等专业投资机构在市场中的话语权,积极推行做市商制度,规范发展基金、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制定法律法规让私募基金阳光化,积极鼓励减持的"大小非"继续成为市场新的机构投资者。同时倡导价值投资理念,使机构真正成为稳定市场的中坚力量。(吴永敏 作者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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